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6〕1号,以下简称《办法》)、《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冀教后〔2026〕1号)、《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华航校发〔2026〕31号)等文件要求,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审查同意,现将各公寓楼等级认定的情况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后勤管理处反映。
联系人:张子暄
联系电话:2083598
学生公寓等级认定工作委员会
2026年7月8日